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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2023)闽0104民初2933号

公告编号:10001968

福州市伟恒投资有限公司、福州极美妈宝来家政服务有限公司、蔡阿苹:
  本院受理原告福州怒马传媒有限公司与被告福州极美妈宝来家政服务有限公司、蔡阿苹、福州市伟恒投资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2023)闽0104民初2933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告请求判令:一、被告福州极美妈宝来家政服务有限公司赔偿原告人民币519128元及141750元的违约金。二、被告蔡阿苹、福州市伟恒投资有限公司承担人民币207651元及违约金(以207651元从2023年2月17日按日万分之三计算直至实际还清欠款之日止)的连带清偿责任。三、由被告福州极美妈宝来家政服务有限公司、蔡阿苹、福州市伟恒投资有限公司承担本案的诉讼费、执行费、公告费。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15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福建]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