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号:(2023)闽0104民初6899号
公告编号:10002042
郑宏志:
本院受理原告福州永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郑宏志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闽0104民初689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本院受理原告福州永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郑宏志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闽0104民初689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福建]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
2023年0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