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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2023)闽0104民初9698号

公告编号:10002126

福建口口耶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章卫华与被告福建口口耶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独任审理告知书等应诉材料。原告请求:1、判令被告归还原告货款本金共计人民币8400元整及利息(利息以8400元本金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自起诉之日起至款项还清之日止)。2、由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0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福建]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