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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2023)闽0104民初10114号

公告编号:10002137

青岛梦想绽放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奇元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陈宇明与被告青岛梦想绽放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奇元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独任审理告知书等应诉材料。原告请求:1、依法判决青岛梦想绽放科技有限公司与南京奇元科技有限公司返款潘莉3000元天猫超市卡(打卡账号为15959006357);2、本案诉讼费用由青岛梦想绽放科技有限公司与南京奇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10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福建]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