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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2023)闽0104民初9288号

公告编号:10002236

方明:
  本院受理原告融信(福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方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下午3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福建]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