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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2023)闽0104民初8313号

公告编号:10002240

马志明:
  本院受理原告郑顶球与被告马志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3)闽0104民初8313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闽0104民初831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城门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福建]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