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号:(2023)闽0104民初5851号
公告编号:10002332
陈小伟、福州极美妈宝来家政服务有限公司、福州市伟恒投资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福州正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陈小伟、福州极美妈宝来家政服务有限公司、福州市伟恒投资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3)闽0104民初5851号(原2023闽0104网申2627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本院受理原告福州正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陈小伟、福州极美妈宝来家政服务有限公司、福州市伟恒投资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3)闽0104民初5851号(原2023闽0104网申2627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福建]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
2023年1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