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号:(2023)闽0104民初10978号
公告编号:10002354
福州班纳德通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李敏:
本院受理原原告福建华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福州班纳德通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李敏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天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1天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本院受理原原告福建华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福州班纳德通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李敏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天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1天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福建]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
2023年11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