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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2023)闽0104民初11929号

公告编号:10002519

福建鑫弘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福州鑫盛旺世建材有限公司与被告福建鑫弘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独任审理告知书等应诉材料。原告请求:一、请求贵院依法判决被告福建鑫弘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支付原告福州鑫盛旺世建材有限公司货款35678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利息损失从2023年7月1日起以35678元为基数,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至实际还清之日止);二、请求贵院依法判决由被告福建鑫弘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9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福建]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