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号:(2023)闽0104民初13349号
公告编号:10002522
钟文燕、江雪松:
原告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仓山支行与被告钟文燕、江雪松金融借贷合同纠纷一案[(2023)闽0104民初13349 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次日9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原告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仓山支行与被告钟文燕、江雪松金融借贷合同纠纷一案[(2023)闽0104民初13349 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次日9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福建]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
2023年12月22日